36. 審議式民主:理論與實踐

  • 原文標題:Deliberative Democracy in Theory and Practice
  • 作者:哈姆琳(Kaliya Hamlin)
  • 譯者:Leonard Chien

薩爾(John Ralston Saul)在《潛意識文明》一書指出:「個別公民手中最強大的工具即為政府,…政府是唯一能處理公共財的組織機制」,1997年冬季,15位美國波士頓民眾接受密集電訊研究,成員背景各異,包括遊民、高科技業主管、退休農民、市區中學剛畢業的學生等。在2月及3月的兩個週末裡,他們討論事前閱讀,並聆聽各項簡報。之後在4月2日及3日,他們共聽取10個小時的證詞,演講者包括專家、電腦專業人士、政府官員、企業主管、教育家、利益團體代表;在質詢專家及接受帶領審議至晚上後,於杜夫特大學召開記者會,提出一份審慎而廣泛的政策變革建議書,獲得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、《波士頓環球報》及其他新聞媒體報導。民主黨眾議員、眾議院電訊委員會前主席馬奇(Edward J. Markey)表示:「我希望這項經驗能應用在全國各地與各項議題。」

相較於實際投票的國會議員,這些一般民眾最終對電訊產業的認識更深,活動主辦人斯克勞夫(Dick Sclove)指出,這項活動已證明,政府與企業人士並非唯一有及興趣參與技術決策的單位,這個公民小組吸收各項證詞,再加上個人不同的生活經驗,匯整為與民眾日常需求有關的集體決定,證明美國科技決策民主化不僅合理,更是種實際可行的方式。

美國憲法起草者於1787年在費城集會時,數位媒體、現代心理學、社會心理學、生態科學與系統科學並不存在,上述與以下所述的審議式民主中,結合面對面的社會協作技術與資通訊科技,促進明智的政府治理決定,運用這些程序與科技,一如我的同事阿特立(Tom Atlee)所言,我們能真正聽到關於公共財的「人民之聲」。

美國自由民主的核心為選舉競爭,但制度設計無法增進集體智慧,造成社會分裂為對立的派系,並將光譜上各項複雜意識型態化約為幾個簡單的立場,排除其他創意解決之道。在現有模式中,公民將決策權拱手讓給民選官員,但民意代表又深入特殊利益影響,也必須為特殊利益服務,才能募款爭取連任。除了少數例外,現有民主程序包括:

  • 未提供太多有效權力給一般民眾。
  • 盡可能讓公共對話維持無知與分散。
  • 為特殊利益的服務大於社會福祉。
  • 阻礙以創意解決問題與衝突的突破機會。
  • 破壞社會廣泛智慧形成的可能性。

投票是美國史上為協助自治而發展出的產物,在18世紀實施時屬創新方式,當時在新英格蘭地區的市民集會所,民眾共聚、辯論,並自行決定由誰擔任社區領袖;這個制度並非為解決國家或世界級規模棘手問題而設計,此類問題難以窺見全貌、充滿矛盾,條件也不斷變化,由於問題常彼此牽動,故難以找到解答,也可能因解答衍生出其他棘手問題,包括經濟、環境、社會、政治等。

阿特立的著作《民主之道:運用集體智慧建立通用世界》中,提到多項公民審議委員會的可行範例,包括「公民陪審團」、「共識會議」、「智慧委員會」等。

這些例子的特色都能複製於其他社群,某些程度上也具有官方色彩,獲得政府機關背書,以處理公共議題及民眾整體關心項目,從中產出對民選官員及社會整體的研究所得或建議,這些皆屬實體會議,由民眾面對面出席討論,會議成員來自社會四面八方,通常為隨機選出,會議屬臨時性質,為期不超過數週,以審議為形式,常可幫助與會者瞭解多元觀點。

這些制度早於網路出現之前,故多為勞力密集、成本昂貴、難以擴大規模,但如今社會擁有各種網路工具,可強化功能、壓低成本,結合實體審議與網路工具,就可能為1787年建國設計的自治功能帶來革命性改變。

各級社區大會、市議會、地方、州及全國立法機關均能延用此方式,啟發民眾的智慧與決策潛力,以下為執行方式:

  • 選擇議題:從各種可能處理的問題中選擇,可以透過Digg等公眾參與網站排名機制篩選,或運用Twitter等網絡投票決定。
  • 建立架構:所謂建立架構,即找出各種處理議題的策略,以及各項策略正反兩面的證據與說法,維基頁面即為眾人合作瞭解及闡述議題的工具。
  • 遴選審議者:這是公民會議建立合法性的關鍵,審議者必須彰顯社群多元性,並抗拒外來壓力,過程類似於挑選陪審團成員,但方式更為細緻,因為兩者都希望集合社會各階層人士。可利用資料庫工具建立公平公正的審議者遴選機制,並瞭解公民參與此類會議的意願。
  • 匯集資訊與專業:下一步應針對不同策略的優缺點,廣泛向專家及利害關係人收取資訊,這對於集體智慧(整合並學習多元觀點)與合法性(官民均接受審議結果)都很重要,我們可以透過網路找到專家,運用網路視訊會議取得專業意見,或舉辦網路論壇匯集知識,從而在各項重要議題上,都能自由取得大量專業資訊,例如環境毒素、遊說集金與國會立法的關係等,並運用各種視覺化工具整理、呈現與分享重要議題與資訊,不再只有長篇累牘或PowerPoint簡報檔案。
  • 審議:多數公民審議委員會成員為12人至24人,由專業主持人帶領,花費四至八日密切商討(或將會議分散在一至十週,視審議方法而定),由於並非所有情況皆適用,故可運用網路智慧補強面對面審議的不足;審議可於線上或實體空間進行,以降低時間與成本,並採用不同的演算或語義工具,協助審議者瞭解共識或決議產生的過程。
  • 決策:我們必須尋找一套展現人民之聲的方法,讓絕大多數人民皆可認同審議結果的合法性,Synanim.com等網路工具透過多個步驟,在網路上建立共識及共同聲明,亦可使用類似Digg或Slashdot模式的投票及社群評論模式。
  • 宣傳與影響:公民審議委員會最終若要成功,關鍵在於民眾能否瞭解,審議結果對公眾意識、公共政策及方案有何影響,網路工具在許多方面皆至關重要,政治人物與官員也應簽署文件,支持這些內容在網路上公佈(這也能成為選舉話題),藉由Facebook或MoveOn.org等網絡,可持續收集與分享網路意見,讓人民獲得更多力量,也確保能夠發聲。

本文討論之策略與程序,並非為解決當前民主困境,光靠網路工具及優勢,不足以強化國家及現行民主程序,本文希望促進人們採取行動,研究如何使用網路工具,設計公民諮議、領導及匯集智慧的新方式,我歡迎各位能夠進一步探索,以瞭解各級政府的重要決策中,如何能建立長期且具意義的公民參與機制。

關於作者

哈姆琳(Kaliya Hamlin)推動舉辦專業技術社群聚會,以處理各項重大挑戰,為使用者中心數位身分領域專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