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 擺脫傳統媒體的競選策略

  • 原文標題:Weaning Campaigns from Old Media’s Teat
  • 作者:坦普頓(Brad Templeton)
  • 譯者:Leonard Chien

國會議員曾告訴我,他們一獲知當選後,第一件工作便是著手募款準備競選連任,主要募款對象為大型捐獻者與特殊利益團隊,無論議員個人喜惡,之後便對他們負有責任,這也是政府貪腐主因。

多數募得款項都是用於電視廣告,這些廣告未經徵詢,便登堂入室進入選民家中,雖然今日每個候選人都有網站,但只有當人們主動搜尋候選人資訊時,網站才會發揮影響力。

過去十年,媒體真正歷經一場革命,尤其許多新媒體的成本較傳統傳播媒體低廉許多,若過往媒體成本導致貪腐,當媒體成本壓低,是否就可能有不同的結果?

我提議未來民眾登記為選民時,便同時記錄住家地址與電子郵件信箱,提供資訊當然屬自願,但也能以選民公民責任的名義推廣,電子郵件信箱不會如其他選民登記資訊般公開,選民亦可選擇是否要收到競選文宣郵件。所有候選人皆可提出要求,由選舉單位發送文宣郵件給選區內所有選民。各位或許認為這是政治垃圾郵件,但發送郵件需經選民同意,且發送過程是由選舉單位負責;每位候選人可先發信一次,選民再決定是否要退訂,候選人亦應仔細考量該發送多少信件,才不會讓選民產生反感,每封信件內也要包括退訂連結與步驟說明。

有些候選人會定期發信以維持選民印象,其他人則較為節制,或將訊息保留至選前數週才寄發,這都由候選人及選民決定;規範內也要考量其他情況,例如允許每位候選人在選前兩天再次發信。多數文宣郵件應會盡量簡短扼要,指引選民瀏覽網站或網路影片,以獲得更多資訊;也有些文宣會較長、資訊較密集,這也同樣取決於候選人本身。

選民也有不同的選擇,決定自己想收到多少訊息,一位選民可能選擇「接收所有信件」,另一位可能強調「每位候選人只有五封信件配額,請謹慎使用」,之後候選人便只能寄發文宣給同意收信的選民。

重點在於,電子郵件成本非常非常便宜,國務卿只需少許經費便可寄發資訊,縱然電子郵件文宣只能稍微降低候選人對高價廣告的依賴,也依然值得去做;此外,選民之所以選擇退訂文宣郵件,通常是因為已決定投票意向,或是不想參與選舉,故這些文宣郵件大多只會寄至未決定選民手中,這也是候選人最希望觸及的族群。

適當管控文宣郵件內容也很合理,以免有些騙子登記參選,只是為了散發二手車交易等廣告訊息,由於今日各級政府選舉種類多如繁星(如郡議員、警長等),或許可限制在國會以上層級選舉才能使用電子郵件文宣,因為此類選戰通常較依賴昂貴電視廣告。

縱然要持續運用傳統媒體,也不一定非得侷限在政黨利益,例如便可製作電視廣告強調:「各位在電視上已看到候選人相互褒貶,選前請記得瀏覽官方選舉網站比較各方說法,這是你對自己的責任,也是對民主的責任。」

我們也可以設計選票內容時,提醒選民可透過各種方式,瞭解候選人對各項議題的立場,藉以吸引選民運用新媒體,例如選票上可能有個選項寫著:「是,我已仔細比較候選人文宣或網站內容」,因為選舉仍採秘密投票,故這並非必要選項,但選民若無法勾選此處,可能會感到格外尷尬。

電子郵件顯然比網站更貼近個人,侵略性也不如電話自動語音,況且新媒體還有許多可供實驗之處,例如多數網站和搜尋引擎都有許多「剩餘庫存頁面」,亦即頁面上沒有足夠的付費廣告,就像傳統傳播媒體亦保甶部分空間供政令宣導使用,政府亦可以鼓勵網站捐獻這些空間做為選舉使用,例如藉由抵稅或包裝為公民責任鼓勵網站捐獻多餘網頁空間,這些欄位通常皆為免費,只有傳統媒體得負擔成本,因為他們將失去競選廣告這筆豐厚收入。

全國性電視台早已沉迷於政治廣告收入的利益,勢必會盡力遊說,以捍衛這項利益,或許我們應盡早呼籲網站捐出多餘頁面欄位,以免他們也受競選經費的誘惑上癮。想像一下,若在某個選舉季節,每一段YouTube影片播出之前,都會隨機播放一小段政治影片廣告,聽來或許令人不快,但選民若想到這種方式可取代過往貪腐體制,或許便能轉而接受。

在選舉競爭之下,多數選民只會注意到兩三位候選人,上述開放、平價的溝通模式若能存在,或許能幫助選民看到少數觀點,某些選民或甚會認為如此不符比例原則,讓他們接收到太多少數觀點,這是因為在現況下,選民通常完全看不到這些見解。

未來還有太多目前無法想像的新媒體樣貌,若能盡早開始,我們或許就能形塑這些媒體,鼓勵更開放、廣泛、平價的政治論述出現,不再受選戰與候選人俘虜。


關於作者
坦普頓(Brad Templeton)創立世界上第一間網路公司ClariNet Communications Corp,也成立世界上經營最久的部落格www.netfunny.com,目前為「電子前鋒基金會」(EFF)主席,爭取網路民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