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8. 自我組織,自我政府

  • 原文標題:Self-Organized Self-Government
  • 作者:海法曼(Scott Heiferman)
  • 譯者:Leonard Chien

自我政府就像素雞,究竟是自我還是政府?是素食還是雞肉?政府不就像個官僚機構,待我如消費者嗎?也許我偶爾會去參觀國家公園,清潔隊會幫我處理垃圾,每隔四年我也許會投票,但政府治理並非我的工作,這不是機構組織的份內之事嗎?我們不會自我經營麥當勞、沃爾瑪百貨或聯邦快遞,因為那都是機構組織的工作,所以自我政府究竟是什麼?

對許多美國人而言,自我政府或許聽來矛盾,但這是美國當初建國者的核心概念,因為他們迫切渴望逃離君主政府的迫害,開國元勳自我組織美國時,使用「社團」一詞,指稱人們自願為共同目的集結的單位,其中多為基於政治目的組成的鬆散社團,亦即後來發展出政黨的前身。在建國者所謂的自由社會裡,集會結社、暢所欲言皆為重要基石。

19世紀初期,這些鬆散社團逐漸演變,人民自我組織更具架構與規模的社團,托克維爾(Alexis de Tocqueville)在《民主在美國》一書中指出:「美國人不論年齡、條件與性格,皆時常組織社團,…若人們要維持文明或步向文明,集會結社的藝術必須不斷發展改善,與條件平等並進。」

20世紀期間,社團(現在常稱為非營利組織)在數量與專業性不斷成長,現代非營利機構包括社團、教會、工會、政治行動委員會、直接服務單位、倡議組織等,在全國各地宗旨與規模不一,建國者當初絕沒想到,「環境捍衛基金」、「全國槍枝協會」等專業團體會取代個人,肩負推動立法與服務的工作。20世紀出現的大型非營利組織均仿效中央集權企業,建立階層性架構,當人們對機構信心日減,他們卻愈來愈像機構。

今日人們運用網路,以新方式進行自我組織,建立新型態的分權社團與機構,一如建國者無法預料,人們會如何運用民主力量促進國家利益,網路先驅者亦無法預料人們將如何運用網路新平台。

網路先驅者當初在設計時,並未通盤思考每一種情況,只是建立起鬆散的架構,讓他人可藉以打造各種想法與工具,今日無數人都參與這股前所未見的全國創新浪潮,從Google、eBay到維基百科,人類潛能不斷釋放,無論部落格的讀者雖然只有寥寥數人,作者依然熱情不減。

我並非試圖模仿開國先賢麥迪遜(James Madison),無法提供各種改善政府結構及程序的建議,我是科技平台Meetup的創辦者,致力幫助地方民眾自我組織,目前網站共有500萬名用戶,與社區民眾集會討論議題、衛生情況,或任何對他們而言重要的事,目前每個月都有超過10萬場地方團體會議舉行,我從中明白,世界上沒有比簡易自我組織更大的正面力量,美國若要重振自我政府精神,最大的機會莫過於公民自我組織。

當我思考如何重新設計美國民主時,我認為若公民能自行設計新制度,公民將因此感受到更大的力量,美國國家廣播公司(NBC)不會創造YouTube,媒體大亨狄勒(Barry Diller)不會創造eBay,MTV電視台不會創造Facebook,任何傳統機構也不會創造Google,人們無法從基礎改變文化,所幸美國建基於自我組織,若能繼續大膽自我組織,我們就能建立新型的自我政府。


關於作者
海法曼(Scott Heiferman)於2002年創立全球群體集會網站Meetup,同年成立知名照片部落格平台Fotolog.net,全球超過25萬用戶,每日瀏覽人數近百萬,他於1995年創立世界第一家網路廣告公司i-traffic,為關鍵字搜尋媒體採購先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