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1. 社區資訊公共空間

  • 原文標題:Community Information Commons
  • 作者:波伊德(Harry C. Boyte)
  • 譯者:Leonard Chien

新科技有許多正面功能,可促進經濟成長,建立「地球村」,網路普及減少高壓政府,Web 2.0科技創造內容協作的新機會,讓無數人能夠參與。

但新科技亦有危險,物質價值威脅人性價值,家庭生活、社區聯繫及個人隱私皆面臨危機,大眾文化創造的內容可能「看似愈多、實則愈少」,在眾多承諾背後,我們最後卻更無力。

我們需要落實網路空間,建立網路社區資訊空間,以「電子公共空間」平衡「電子商務空間」。

公民活動歷史

今日許多人對新科技的力量與普及等廣大文化趨勢感到無力,不過我在年輕時曾「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」擔任現場秘書,六零年代自由運動的公民歷史中,其實已提供克服此種無力感的模式,當時運動的公民精神,再度出現於2008年總統大選,強調一般民眾能打造自己的生活,形塑自己的社區,與不同立場人士合作面對共同挑戰,歐巴馬(Barack Obama)的競選主軸為「我們就是自己等待的改變所在」,這項標語即源於自由運動;雷根(Bernice Johnson Reagon)於六零年代初寫下這首歌,隨即成為民運主軸,呈現公民精神,也成立自由學校,教導墨人集體行動的技能,如主持會議、研究議題、與不同觀點及利益的民眾談判等。

我相信這句話不只是特定候選人的口號,更代表人們再次迫切需要掌握自己的生活、社區,以及社會與世界的未來。

美國最高法院於1954年禁止種族隔離,但之後仍需要廣大公民的智慧與力量,才能夠改善生活型態,回歸舊有觀念,讓公民成為社區、文化與民主的推手及創建者,讓他們意識到民主是種生活形式,而不只是在投票所或電腦前投票。這些想法在五零年代受消費主義及私人生活而掩蓋,後來金恩博士(Martin Luther King Jr.)在「來自伯明罕監獄的信」中,描述民權運動為「帶領全國回歸開國先賢所挖鑿的民主深井」,他希望藉此喚起國家的記憶;民權運動不只是為「實踐對非裔美國人的民主承諾」,也要讓民主的廣泛意義再度復甦。

金恩博士所主持的「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」贊助數百間「公民教室」,無論在教會地下室或美容院,卡頓(Dorothy Cotton)與克拉克(Septima Clark)等領袖都不斷問道:「何謂公民?」,當人們還在苦思解答,他們將自己列為「第一級公民」,代表他們會專注於污水系統、道路、老舊校舍、投票權等社區問題,卡頓會說:「沒有人會幫我們解決問題」,政府可做為資源,但人民必須負起公民責任。

持續性挑戰

雖然民權運動並未終結美國種族隔閡,但在法規限制上確有重大進步,累積眾多公民參與歷史可效法,21世紀的社會隔離問題名為「數位落差」,貧民與少數族群皆無法取得數位科技,但無論在美國或是世界各地,關鍵並非能否取得科技,「數位落差」團隊(www.digitaldivide.org)挖掘出國際間更深遠的問題:

在多數國家,包括貧民及每位公民,最後終能擁有自己的無線裝置,或是與村落共享,但取得科技可能有害無益,新科技讓傳統社會聯繫鬆綁,人們更容易受現代大眾文化吸引。世界銀行近期報告以泰國鄉村地區獲得網路為例,指出低所得泰國民眾得到的網路屬單向、娛樂導向、商務為主且技術落後,只會讓未經訓練的年輕人從鄉村加速移往都市;一如貧國面對殘酷的市場力量衝擊,鄉村青年進入都市裡,可能懷抱著Playstation 2遊戲機裡古墓奇兵的幻想,尚未準備好面對曼谷等大都市的挑戰。

在美國,網路同樣可能瓦解貧民、少數族裔與勞工階級社群,讓愈來愈多年輕人走進令人著迷的網路空間,情況在郊區亦然,許多家長難以掌控孩子在網路上觀看的內容、聆聽的音樂、往來的對象;愈來愈多人也害怕在網路上交換私人資訊,正如單一作物對農業帶來的威脅,大眾媒體單一也會帶來風險,造成通訊產業日益集中,本地媒體所支撐的本地文化也受到擠壓。

待完成工作為何?

包括終結種族隔離、經濟大蕭條、反法西斯主義等,過往美國種種挑戰都需要全體公民的能量、天賦與智慧,如今科技革命也為新公民運動帶來機會與挑戰。

公共空間因此再度變得重要,回顧歷史,公共空間是社區生活的公民集會場域,展現當地的文化、傳統、歷史與共同工作,人們透過共同創造公共空間,獲得榮耀感與認同感。公共空間形式五花八門,報紙、會眾、學校、圖書館、地方企業、工會、睦鄰中心、社區節慶、市集、樂團、球隊等,都可能成為公共空間,供人們參與、聚集,從而發展出集體公共形象。

當美國走向專業服務社會,許多公共空間失去公民中心的功能,也在社區中逐漸沒落,圖書館與學校開始努力服務「消費者」,基督教青年會關閉諮商中心改為壁球場,明尼亞波里斯與波特蘭的醫療院所如同翻版,失去公民公共空間正是社會普遍無力感的主因。

但人們也運用新科技,努力對抗這股潮流,許多圖書館、學校及非營利機構都重拾「公民中心」角色,並以資訊科技為重要資源,述說社區生活消息的公民新聞形式亦與日俱增,民眾亦設立社區網頁及網路對話空間討論公共議題。

各級政府新政策將發揮支持力量,也需要新機構推廣資訊公共空間的策略,我在2001年與雷辛克(Paul Resnick)、拉維(Peter Levine)、費德蘭(Lew Friedland)、瓦布洛特(Robert Wachbroit)等人合作,研擬可推廣新資訊公共空間的資源與技術政策提案,我們亦提出資訊時代的「公民推廣服務」(http://www.si.umich.edu/~presnick/papers/civicextension/index.html)。

社區資訊公共空間隸屬於新公民運動之中,推廣各種形式的社區機構,讓民眾能夠掌握命運,範例包括紐約市「公共空間計畫」(www.pps.org)及「社區共和」計畫(www.community-wealth.org),都提供強化地方社區的工具及服務。公民運動也產生各種新想法與制度,例如以公共服務的公民精神,公共服務匯聚各種利益與觀點的民眾,跨越彼此差異,一起面對共同公民挑戰,有別於過往公民身為選民、志工或抗議者的概念;公共服務強調公民身分,由公民參與創造公共財,或與他人合作解決公共問題(www.publicwork.org),形式各有不同,例如名為「公共成就」的國際青年公民運動(www.publicachievement.orgwww.public-achievement.comwww.paunite.org)。

強健的公共空間與公民為民主茁壯基礎,才能重新掌控科技,畢竟科技是人類產物,若人們將數位世界視為面對面交流的補充工具,而非用前者取代後者,數位世界對民主發展自然大有助益。


關於作者
波伊德(Harry C. Boyte)為明尼蘇達大學公共事務學院民主暨公民中心創辦人,亦為「公共成就」組織創辦人。